泰康养老汉中中心支公司被罚12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泰康养老汉中中心支公司被罚12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霍元甲 2024-10-21 财经 2 次浏览 0个评论

  10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汉中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汉中监管分局罚款12万元;

  高鹏(时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朱宇(时任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临时负责人),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泰康养老汉中中心支公司被罚12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转载请注明来自繁天星辰的个人小窝,本文标题:《泰康养老汉中中心支公司被罚12万元: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2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