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募集资金管理超期未及时审议 奥特维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超期未及时审议 奥特维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霍元甲 2024-10-16 财经 3 次浏览 0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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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消息,近日,江苏证监局公告称,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维或公司)、殷哲、周永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及时审议并披露。殷哲为公司财务总监、周永秀为董事会秘书。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超期未及时审议 奥特维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具体来看,2023年4月至9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认购的理财中,存在4笔理财到期日超过董事会审议的有效期,公司应于2023年9月19日前赎回或召开董事会审议,但公司未及时赎回且直至2023年10月19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江苏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殷哲和周永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介绍,奥特维创立于2010年,是光伏、锂电和半导体专业领域知名的智能装备制造商,产品覆盖光伏产业链的拉棒、硅片、电池、组件四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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